交易常识

交易流程(以广州为例)

① 工商验证、登记;

② 按行驶证内容填写一份《广州市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委托书》进行评估

③ 开具交易发票,车辆鉴定表,车辆交易证明

④ 审核过户车辆评估价格,出具《广州市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结论书》

⑤ 按照规定交纳各项费用(完成以上手续,共取得 7 份票据)

私人车过户给私人

①双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

②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(可以是复印件)

③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(需复印件)

④车辆行驶证原件(需复印件)

⑤旧机动车买卖合同

私人车过户给单位

①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(需复印件,且法人证书在年审有效期内)

②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(可以是复印件)

③车辆行驶证原件(需复印件)

④旧机动车买卖合同

单位车过户给个人

①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(需复印件,且法人证书在年审有效期内)

②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

③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(可以是复印件)发票丢失需开具财务证明

④卖方单位须按照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(需复印件)

⑤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(需复印件)

⑥旧机动车买卖合同